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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(鞍工信发[2022]4号)关于转发《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“专精特新”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    来源: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| 2021年6月22日

    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:

    现将《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“专精特新”企业梯队培育工作的通知》(辽工信改革〔2022〕9号,以下简称通知)转发给你们。相关要求如下:

    一、请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把握时间节点,督促参与申报企业严格按照《通知》中申报时间(2月9日至3月18日)登陆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(www.lnqypt.cn)点击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申报系统申报,或直接注册并登录辽宁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申报系统(http://218.60.144.103),提交相关报表及材料。

    二、请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已获称号并仍在有效期内的所有企业(含产品)填报《辽宁省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培育库基本情况表》(见附件5)。在2022年2月20日前通过申报系统填写提交附件5;按季度组织上述企业填报《辽宁省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培育库主要经济指标情况表》(见附件6),调度企业生产经营运行情况。组织2022年度新获称号的所有企业,在公布文件正式印发后,通过申报系统填写提交附件5和附件6。以上两类企业均需在今年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申报系统填写提交附件6。培育库企业将作为主要候选企业,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。

    三、请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3月16日前将参与省级专精特新产品和企业的申报推荐文(含申报企业名单)、企业申报纸质版材料及附带电子版光盘(一式三份)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。

    联系人:姜京利   联系电话:2290087  邮箱:jxwzxqyc@126.com

    (予以公开发布)

    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
    2022年1月21日